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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2020交通规则_连云港交通管制公告

更新时间:    发布时间:20天前0

2020年8月20日,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。2020年10月1日起,市区范围内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。2020年12月1日起,全市范围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。违反规定者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
2020年3月25日,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发布通告。2020年4月5日起,徐圩新区部分道路禁行货运车辆。禁行区域包括228国道以东、港前大道以西、徐新路以南、张圩港河以北围合区域。禁行车辆含蓝牌货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、三四轮汽车。车辆需办理通行证通行。

2020年5月16日,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发布通告。2020年5月18日起,海昌路恢复双向通行。海昌路解放路至海连路段允许车辆双向行驶。台南巷、整洁路、新民路禁止左转进入海昌路。违反规定者,公安机关依法处罚。

2020年10月9日,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发布通告。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,G15沈海高速城南枢纽至苏鲁省界山东方向封闭施工。封闭路段涉及G25长深高速转G15沈海高速匝道。赣榆、海头、赣榆港收费站入口匝道关闭。车辆绕行G25长深高速、228国道、204国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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