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自2010年4月11日起实施。依据京政发〔2010〕7号通告,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,范围覆盖五环路以内道路。限行机制基于车牌尾号轮换,每13周更换一次分组。轮换周期示例:2010年4月11日至7月10日,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,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,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,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,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。
2020年1月1日元旦当天,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约束。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豁免7时至9时、17时至20时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禁令及9时至17时尾号限行规则。该调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及京政发〔2019〕6号通告执行。
2020年1月6日至4月5日限行轮换周期启动:星期一限行尾号2和7,星期二限行尾号3和8,星期三限行尾号4和9,星期四限行尾号5和0,星期五限行尾号1和6。限行豁免车辆包括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纯电动小客车及特定公共服务车辆。